17世纪到20世纪的大提琴作品
在17世纪,大提琴在通奏低音(Generalbass)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演奏的还有如羽管键琴,管风琴或琉特琴等。旋律则由高音乐器完成,如小提琴奏鸣曲、长笛奏鸣曲、咏叹调等等。然而到了1650年后,也出现了为低音乐器而作的奏鸣曲,但大部分是为 Gamba琴创作的,大提琴和大管奏鸣曲却非常鲜见。很多原为Gamba琴而作的乐曲后也用大提琴演奏了,因为1750年以后Gamba琴就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
第一首为大提琴而作的独奏乐曲是由安东尼(Giovanni Degli Antoni)在1650年所作的。不久以后越来越多的作曲家开始创作大提琴作品,如:嘉博列里(Domenico Gabrielli)、贾契尼(Giuseppe Jacchini)、达拉巴科(Evaristo Felice Dall’Abaco)等….
在18世纪,典型的大提琴协奏曲是从维瓦尔第(Antonio Vivaldi)开始的。他一生共创作了27首大提琴协奏曲。成为了当时作曲法的重要规范。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他是发展平均律的里程碑式作曲家,为那时主要被当做通奏低音乐器的大提琴创作了伟大的不朽之作:《六首大提琴组曲》。直到今天,这部作品仍被认为是真正的大提琴作品文献的开端。
鲍克里尼(Luigi Boccherini 1743-1805)写作了至少40首大提琴奏鸣曲。此外,他还创作了12首大提琴协奏曲,同样非常著名。几乎在同一时期诞生的由海顿创作大提琴协奏曲更是当今最常被演奏家演绎的作品之一。
大约从1770年开始,大提琴确定了自己在室内乐演奏中的地位:弦乐四重奏、钢琴三重奏和由此衍生出的其他类型(如五重奏)等等。从那之后,相关作品便稳步地发展了。
以旋律乐器与钢琴所组合成的奏鸣曲形式是首先由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深入发展,并典型化的。从贝多芬为大提琴创作的典范之作《5首大提琴奏鸣曲》开始,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的作曲家共为大提琴创作了超过150首奏鸣曲。
19世纪大多数有影响的作曲家将小提琴和钢琴作为音乐会独奏乐器,并为其创作协奏曲。然而还是有很多为大提琴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在协奏曲文献史上同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这个时期的大提琴协奏曲作曲家中最著名的要数舒曼(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圣桑(Charles Camille Saint-Seans)和德沃夏克(Antonín Leopold Dvorak)。舒曼的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圣桑的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德沃夏克的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一直都是最常被演奏的浪漫主义时期的大提琴协奏曲作品。此外,贝多芬曾为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创作了著名的三重协奏曲。受贝多芬的启发,勃拉姆斯为小提琴和大提琴创作了双协奏曲。圣桑创作过两首大提琴奏鸣曲。他的另一首脍炙人口的大提琴作品是管弦乐组曲《动物狂欢节》中的《天鹅》。
其他为大提琴创作出不朽名作的还有:门德尔松、柴可夫斯基、拉罗、埃尔加、阿尔伯特、布鲁赫、蒂利约特等。
当20世纪到来时,大提琴作为一件独奏乐器已经让作曲家们足够重视甚至偏爱了。许多作品中已经能够非常全面的体现大提琴的音色与演奏技巧的多变性。其中不乏难度极高的炫技作品。如:卡萨尔斯、罗斯特罗波维奇、福尼埃、杜普蕾、马友友、麦斯基、皮亚季戈尔斯基以及以演绎当代作品而著名的帕尔姆等等。
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为罗斯特罗波维奇创作了两首协奏曲;里盖蒂(Gyorgy Ligeti)和潘德列茨基(Krzysztof Penderecki)都为大提琴创作过协奏曲和独奏作品。其他在这个时期为大提琴作品文献做出卓越贡献的还有如:卢托斯瓦夫斯基(Witlod Lutoslawski)、齐默曼(Bernd Alois Zimmermann)、普罗科菲耶夫(Sergei Prokofjew)、迪蒂耶(Henri Dutilleux)等。其中有些作品是专门为帕尔姆所作的。捷克作曲家马尔蒂努(Bohuslav Martinu)为大提琴创作了两首协奏曲和大量的奏鸣曲。在十二音序列领域中,为大提琴创作的作曲家有:克热内克(Ernst Krenek)和亨策(Hans Werner Henz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