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老师授课方式
上课是教师传授新的知识和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的最有效形式,通过教师课上的指点,使学生逐步获得所需的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在课堂上,教师除了教会学生如何练琴外,还应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自觉性,逐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学生来上课,拉了一条音阶、一首练习曲或一首乐曲后,就等着老师来评价了。这时,教师不要马上发表意见,而是让学生自己说说刚才拉的有什么问题,并回顾老师上次课的要求,有哪些已做到了?哪些还没有做到?通过学生的回答,再联系刚才的演奏情况,教师就可知道学生回去后是有意识地按老师的要求去做了,还是根本没有做。比如拉音阶,总的要求当然是要把音拉准,节奏要准确,音质要好,特别是用快速度演奏时,音要拉得清晰、流畅,只要能达到这些基本要求,就说明学生是用功了。当然,每次上课教师总是有一些不同的要求。比如,上节课教师为改正学生的音准问题,要求学生脑子里事先要有拉那个音的音高概念(预先听觉),然后,再把手指按下,拉出那个音来。用这种方法来校正音准,开始时速度肯定是要慢的,从有“预先听觉”(有音高概念)到手指按下,再到拉出音高,再到立即判断出所拉出的音是否与“预先听觉”的音高相同,这一过程速度是很快的。如果音不准,重新调整后再按,再拉,直到音准了为止。这些要求如果学生认真去做了,教师可从回课的演奏中看得出来,学生回答时,也一定会说这些要求已经做了或者做得还不够。如果学生没有按上节课的要求认真去做,教师就应当了解学生为什么没去做?是教师上节课要求提得不明确?是作业太难了,学生做不到?是学生不肯刻苦练习?还是学生根本不重视,不想去练习?了解清楚这些原因后,教师可根据情况,提出下次回课的要求。
每上一节课,教师对每一个单项(音阶、基本练习、练习曲或乐曲等)所提的要求不能太多,同一项目课与课之间的要求必须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一步步提高。比如布置一首新的练习曲时,教师先要告诉学生这是一条以什么为重点的练习曲,然后,再让学生看着乐谱,分析它是什么调?什么节拍?什么速度(要求学生学一课练习掌握一课所练习的速度术语)?之后,按照学生的能力,可让他自己选择一个适当的速度在课堂上视奏一遍。视奏要求是:一旦开始,必须按照拍子顺着乐谱往下拉,即使有错音或不准的音,甚至漏音,也不要停,一直拉到底。对于初学的学生,教师可用一张白纸顺着学生演奏过的乐谱,快速地盖住那个正在拉的音,通着学生的眼睛看下一个要拉的音,起初是一个一个音往下看,后来是一组一组音往下看,以此方法来训练学生的视谱能力。
视谱结束后,教师再告诉学生什么地方需要多练习一些?哪种技巧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用什么方法去克服等等。到第二次回课时,教师先看学生音准和节奏是否都对了,如果音准基本做到,没有太多错音和节奏上的错误,演奏方法也对,某种技巧也已初步掌握,那么,这次回课应当基本满意了。在此基础上,教师可提出下次回课的要求,如速度应逐步加快,改正错音或再提出一些力度变化和动作上的要求以及把乐谱背下来等等,这样,每堂课有每堂课的要点,学生就会一步步跟着向前,并达到最后目标。
检查学生作业是上课必须进行的内容,一般说来,初学一个作品,教师最好能让学生把整个作品完整地拉一遍,以便从总体上了解学生对这个作品的学习情况,之后,再找出间题,作为下次练习的重点内容。
传授知识是上课中不可少的一环,当听完学生演奏后,教师必须针对学生的演奏找出他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某个技术问题的处理或是对某乐曲片段进行具体的指导、讲解、示范、提问或讨论,使学生有个明确的认识,从中学到许多有益的知识。
小提琴演奏也属于表演艺术,在学生学习的开始阶段,就要有意培养学生表现音乐的欲望和舞台表演的感觉。为此,一方面,教师在学生学习某一作品的最后阶段,要尽量要求学生把它们提高到演奏的水平高度来对待,如拉音阶要拉得像乐曲中的一个片段那样,能做到渐强渐弱,制造不同的气氛等。精练的练习曲更要拉得像乐曲一样优美动听。另一方面,当学生拉好一首乐曲后,让他站在一张椅子上,像在舞台上演奏一样进行练习;也可找一些同学和老师当“听众”,像开“音乐会”那样演奏一次。用这种方法来进行锻炼,还是很有益处的。
每次上课,教师心里要有个数。听哪些作品,重点是什么?这次上课不听什么,下次再听什么?因为上课时间有限,教师不可能把学生所学的内容全部都听完,因此,需要选择重点部分来听。比方说,基础练习和音阶练习,一旦学生掌握了练习方法,自己练习就可以了,教师可作定期检查,不必每堂课都听。当学生已经达到“卡尔·弗莱什音阶体系”的程度后,对那些不太重视音阶学习的学生,应当每堂课必听,但不是从头到尾听,而是抽听某组音程。自觉性高的,要求他们一星期至十天换一个调;程度稍好些的,可在4个升降号中随时抽查,程度再高的,在24个调中随时抽查。这样他们就会自觉进行练习,教师也不用每次在课堂上花费大多时间来听音阶了。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技术考查、学习演奏会或考试阶段,学生往往只注意练习要考的曲目,而忽略其他正常应当练习的项目,这时教师必须提醒,甚至上课时也要听一听,否则,学生只顾重点不管其他,也是不利于学习的。
关于上课的气氛,这也是不可忽视的。教师要求要严格,不能放松对学生的要求,这是对的,但并不等于说,上课时教师必须板着脸,严肃得使学生害怕,学生紧张得不得了。我以为课堂上应当有各种不同的气氛。学生学习不好时,教师应当严肃批评,而多数情况下,师生关系应当是符合音乐表现气氛的。教师可通过各种方法(包括演唱、表演等等)来带动学生的音乐表现力,把学生内心的音乐感受挖掘出来。
上课时学生是否要做记录,是否要用铅笔把一些要求记在乐潜上?我习惯要求学生尽最用脑子记住教师上课的要求,不要依赖笔头,因为乐曲上有许多要求是不能用笔记下来的。我们要从小就培养学生上课用脑子记的良好习惯,这方面训练多了,学生的脑力记忆也就发展了。当然,有时借助于笔来提醒学生注意某些地方的做法,也是可以的。比如拉某一条练习曲,学生总是拉不准有些音,这时教师要把那些不准的音,用铅笔画上圈(一定要用铅笔),以提醒学生注意,待学生逐个拉好了,再一个个把圈擦掉。另外,学生用的乐谱上的弓法、指法以及力度表情记号,必须与学生的拉法一致,如有不同,学生应当把乐谱按照他的拉法改正过来,这样做,对将来工作有利。
“我都说了多少遍了,你怎么还不改?”这是课堂上经常能够听到的一句话,这是因为教师提的要求学生老做不到。我们要研究他做不到的原因,是学生不理解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没有具体帮助学生?还是学生不努力?不要总是埋怨学生。弄清楚原因,教师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用一些有效的办法要求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老是埋怨地说,不仅学生改不了,久而久之,教师课堂的威信也就没有了。
听学生合伴奏是教师应该做的,应当尽早地让学生合伴奏。这样做,不仅能使学生更好地领会乐曲的内容,激发其想象力,而且在与钢琴合作的过程中,也使学生得到很好的锻炼。但是要注意,在合伴奏时,属于小提琴的问题可以放到以后去解决,主要解决它与钢琴的合作问题。
关于上课的形式,一般说是多种多样的,除一对一(一位教师与一位学生)外,还可一对多(一位教师与多位学生),多对一(多位教师与一位学生)等。这些形式,各有各的好处,教师可根据情况随时采取所需要的形式。